端子和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两侧导体的最近的支撑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制造厂的说明书,且应考虑到上述要求。延安变压器开关装置应处于合闸位置并装有洁净的新触头。每次试验前应对机械性开关装置进行空载操作,除接地开关外,还应进行主回路电阻的测量。试验报告中应注明试验的布置。按规定,并做如下补充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隔板、活门和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最低。延安变压器更高的防护等级可以按照规定。如果证明设计是充分合理的,则通常不需要进行该试验。
如果隔室结构不相似但采用完全相同的开关装置,则应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延安变压器在其他每一个隔室中重复进行下述试验/试验方式:GB19842003的试验方式T100s、T100a和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适用时,应考虑该标准6.103.4对试验连接布置的要求;GB1985-2004的E1级或E2级短路关合操作(适用时);GB38042004的试验方式1,10次CO操作根据E1级、E2级或E3级,进行试验方式5,除非该负荷开关没有额定短路关合能力(适用时)。延安变压器GB16926-1997的试验方式TDC、 TDIWmax和 TDItransfer;按照GB/T148082001的6.106对SCPD进行的配合验证。
限流裝置通过烟火信号把电流转换到限流熔断器,在评估采用这些限流装置的设计时,必须考虑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延安变压器所有可能在试验的预期持续时间结束之前自动使回路脱扣的装置(如保护继电器),在试验期间不应动作。如果隔室和功能单元配有通过其他方法(例如,把电流切换到金属短接回路)限制电弧持续时间的装置,则这些装置在试验期间不应动作,除非要对它们进行试验。延安变压器在这种情况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隔室可以在该装置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但是,应按照电弧的实际持续时间考核该隔室。
如果周围空气温度不稳定,可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取一个相同的外壳的表面温度作为试验时的环境温度。延安变压器主回路试验,应在预定的安装和使用条件下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主回路进行试验以验证其承受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的能力,即应将主回路同所有影响其性能或改变短路电流的附属元件一起装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进行试验对这些试验,延安变压器认为到辅助装置(例如电压互感器、辅助变压器、避雷器、脉冲电容器、电压检测装置和类似装置)的短连接线不是主回路的部分。
通过试验的判据,按GB/T11022-1999的6.2.4的规定。但是,其中b)项的第段替换为:延安变压器若满足下列条件,则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通过了雷电冲击电压试验:a)非自恢复绝缘未发生破坏性放电;b)对每一个试验系列的15次冲击试验,破坏性放电应不超过两次,且最后五次冲击中破坏性放电应不超过一次。延安变压器如果最后五次冲击试验中有次破坏性放电,则应施加附加的五次试验验证且不应出现击穿。只要整个试验过程中放电总次数不超过两次,可以重复增加五次试验。这会导致每系列试验的次数最多达到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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